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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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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须知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公司科学发展至关重要。但在实践中,会议程序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针对这种现状,集团纪委特梳理“三重一大”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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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公司科学发展至关重要。但在实践中,会议程序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针对这种现状,集团纪委特梳理“三重一大”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决策形式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委(支部)会议、董事会会议、经理办公会议,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

二、决策程序

三、有关要求

1.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应在会前就拟上会议题进行沟通,未沟通或未达成原则意见的,不得上会研究;

3.提高议题质量,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得上会;

4.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及关系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征求工会意见或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听取员工意见;

5.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应参会人员到会方能举行,其中涉及干部事项的,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参会人员到会;

6.会议有多项议题的,应逐项汇报、逐项发言、逐项表决;

7.“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8.“一把手”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其他班子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

9.召开党委(支部)会议时,“三重一大”监督员必须参会,并发表意见;

10.“三重一大”会议须有专用会议记录本,且不得使用活页记录本;

11.记录人需完整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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